“今后,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(以下简称“驾校”)的发展原则上将不受数量限制。”近日,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的《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》提出。
《通知》表明,今后,驾校的发展原则上不受数量限制,但必须达到相应等级。如:地(州、市)所在地新增驾校必须达到一级;常住人口低于5万的县及团场(含重点乡镇)原则上新增驾校必须达到三级;其余县市原则上新增驾校必须达到二级。
自治区运管局维修驾培管理处副处长沈强表示,目前乌鲁木齐有58所驾校,其中规模小的驾校为数不少,下发《通知》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鼓励现有驾校扩大经营规模,做大做强,全面提升新疆驾培行业的经营能力。
“对于乌鲁木齐现有的二级、三级驾校,运管部门会给时间让这些驾校扩大经营规模,力争达到一级驾校。”沈强说,全疆也将进一步提升驾培行业经营能力。
另外,记者了解到,全疆将强化对驾校培训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力度和教练员管理,杜绝无《教练员证》上岗行为,纠正不按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》进行理论教学的应试教学等现象。如发现有上述行为且情节严重的,驾校将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许可,教练员则暂停其教学活动直至取消其资格。
网友发表评论:
网友评论
第条/共条